4月12日,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联合天津、河北省三地共同定制了《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据了解,该标准将对生产、销售、使用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的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管控,从而减少这些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VOCs无组织排放。值得一提的是,这是京津冀三地在环保领域发布的首个统一标准。
新标准中要求,该标准是专门针对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产品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制定的含量限值标准,规定了每种类型建筑涂料与胶粘剂的VOCs含量限值要求。为利于监管,同时引导消费者自主选择低VOCs含量的产品,《标准》要求产品包装标志补充产品类型、产品用途、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推荐稀释剂、稀释比例、施工配比等内容。
通俗的说,在今后的建筑装饰与装修中,对每种类型建筑涂料与胶粘剂的VOCs含量限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的要求不仅更为严格,也更有助于减少空气环境的污染。这次新的《标准》已于2017年4月12日在三地同步发布,并将于2017年9月1日起同步实施。